2009年4月8日 星期三

留住每一秒

「走!趕快走呀!」群眾爭相走避,紛紛散開 。那男子拿出一個物體,一下閃光,快門「卡嗟!」一聲的把一群沒有臉的人攝下了,照相機的威力還真厲害。可能是快門太強把他們的靈魂攝走了,他們的臉都看不見。一個用手臂蓋著,一個用文件夾擋住,還有一個塞進枕頭裡,每個怪古的躲避動作盡顯在突如其來的鏡頭中,怪異神態一覽無謂。用這則假事作形容害怕鏡頭的人,我肯定一點也不誇張。

 這種怪誕行為隨處可見。電視上「勁歌金曲」可看到歌迷會用燈牌蓋著面,明明是歌迷,但又做出不想人知道你是歌迷的動作,真趣怪。新聞中會看到的途人會不其然地拿出手袋放在面前,到底是他們習慣用頭頂穿手袋還是想炫耀自己的手袋?有遊客在天壇大佛前照相而附近總有人會用手蓋著自己的面,或許是他認為他的吸引力比大佛還要大因而那遊客在拍他的沙龍。又或者我在呆板地舉例之際突然拿出相機你可能會閃到一邊。鏡頭真是多麼可怕?
 在你沒有目的地避開鏡頭之際,你己經錯失了不少保存回憶的機會。人生會有多少次得獎的機會?人生會釣多少次魚?人生會放多少次風箏?貼切一點,人生又有多少歡眾的時刻?要拍照的事可真不少。如果當時有人正想幫你留低,而你又阻止了的話,可說是一大可惜。最美妙的時刻總會一瞬即逝,隨年漸長,那一份興奮和高潮起伏總不能長存於心,不要太過高估你的記憶,十年後你也許已經忘記婚莎照中的你左手拿著的是什麼了。有了照片,就能把最好時光停下,靜止了衰老,無論是愉快、憤怒、溫柔和興奮,總之表情能表達到的,相片都能捕捉得一清二楚。

 世事難料,現在擁有的朋友、物質、居室和成就都能在一夜之間化為烏有,明天一睜開眼可能股市會大跌,令你失去工作,你得要從舒適的家園搬到天橋底去渡過下半生,你有否在舊居拍過半張照片?寫實一點,誰又能肯定現在和你同窗的知己不會在下一秒跟你絕交,然後五分鐘後就遇上意外離你而去,你可能會後悔不已,但也無補於事,你和他的回憶就只能在照片和影片中拾回,但始終能放在你案頭日夜懷念的、能讓你的眼淚和哀愁滲進去還是一張張的照片,照片的價值不能以黃金作比較,因為黃金共你沒有往事。

 有時候拾起一張自己多年前的照片,感覺是通了靈似的,真實的在自己腦海曇花一現,你會懷疑時光的裂繨會否就是這張照片。看到我媽給我看的一張小時候在海邊往前卉跑的相片,佩上那溫暖的色調,仿彿所有的溫度和速度都定格在照片中,那種天真白痴的性情坦白的流露出來,相比現在污穢不堪的我,相當有保存價值,既然那麼有價值,誰又介意那傻氣十足的表情?那你又怕什麼被人拍到你在打遊戲機?

 既然人生是多麼的短暫,那就要趕快把所有未失去的回憶通通放入相簿好好保存,無論是身邊看到的一物一事,即使是意味不明的,虛幻如霧的,都請一一留下,因為這些會是人老了後最重要的財富,讓你的相機和你的生活一路同步,為明日留下影像和色彩,來日你會發現你的生命並非你所想的如此虛耗。所以,下次有人嘗試幫你留下回憶時,不妨大方的、不造作的面對鏡頭,給它一個微笑。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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